“父母官”不尽父母责,“勤务员”未做勤务事,岂不是咄咄怪事?

来源:undefined人气:1更新:2024-06-17 11:06:46

文/前途很好

编辑/前途很好

#头条创作挑战赛##夏日生活打卡记##头条文章养成计划#​众所周知,人们向来都爱把地方官亲切的称之为“父母官”,或曰“人民的勤务员”,为什么这样称呼?道理很简单,官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,理应为人民服务、对人民负责。既然百姓把官员称为“父母官”,那你就应该时时、事事尽到父母的应有之责,因为你们是“人民政府”的官员!这不仅一个基本的、妇孺皆知的社会常识,更是一个天经地义的真理。

为什么人们看到的各级政府门前都会立有“为人民服务”的五个金光闪闪的大字?聪明人一看就知,这就是“政府”内涵的很好铨释,按理说,更应该成为每一位为官者的“座右铭”,当上班时看到五个金光闪闪、十分醒目的大字时,就应充分一种神圣的敬畏之感。

然而,近期发生在湖南省衡阳县的一件“父母官”不尽父母责,“勤务员”不办勤务事的新闻,却让人大跌眼镜。

据《指尖新闻》报道,湖南省衡阳县县长带队下乡检查指导工作,警车开道,车队紧随,路遇一名女子跪地含冤,车队方面当即令人将其控制,并未询问女子事发何事就扬长而去。

据了解,上面所说的这位领导就是衡阳市衡阳县县长孙浩。县长后来表示:我没看到有什么喊冤叫屈的群众,事发时我的车子已经过去。

一位标准的地方“七品芝蔴官”,对权力的如此的认任,对百姓如此的冷漠,这种“父母官”不得不让人心寒?路遇一位妇道之家,跪地喊冤,竟然视而不见,扬长而去,事后而编造谎言,混淆视听。请问,哪还有一点官德?可以说为民之心已经荡然无存!

对于各级部门领导到基层考察、调研,上级早有明文规定,不得警车开道,不得陪同、不得拉欢迎标语……,对于这些,我们的这位县长大人为何充耳不闻?还竟敢躍武扬威、顶风行事、我行我素呢?

大家都知道,自古以来,就有“当官不为民做主,不如回家卖红薯”之说,应该说心系百姓、为民做主,为群众排忧解难,不仅是每一位为官者应有的起码官德,更是每一位为官者应有的敬畏之心。哪有见百姓跪地拦车叫冤,为官者视而不见、扬长而去的道理?

事实告诉我们,当前干群关系的日益紧张、社会问题的越积越多、维稳工作的难度加大的根本原因,不能不说与为官者遇到问题绕道走有着直接关系。笔者认为,我们的为官者理应处处把为民意识放到至高无上的位置,时时厚植以人民为亲人的为民情怀,诚心诚意地带着感情,放下架子、俯下身子,到基层去和群众同呼吸、共情怀,摸实情,真心实意地到基层去倾听群众呼声、设身处地去感知群众疾苦、深入实际了解群众的期盼,切实做到心系“万家灯火”,情牵“柴米油盐”,走近“寻常百姓”,过问“家长里短”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。这才是新时期党员干部应有的为官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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