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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上的大明
来源:undefined人气:2更新:2024-06-28 23:53:40
谢谢大家,字数不多,文章不长,字字血泪,恳请诸君一定要认真看完。
在平定内乱的过程中,明政府取得过很多胜利,但最后都因财政危机以及无力赈灾导致的负疚宽容心理化为乌有。
“留在陕西的(流寇)各部几乎都接受过明廷的招安”,但由于政府没钱安置,这些人最终还是叛乱。当时负责招抚的三边总督杨鹤说“诸贼穷饿之极,无处生活”,军队来镇压,磕头归降,军队一离开,抢掠如故。
明政府从上到下,从皇帝到大臣,都普遍对叛乱者有同情甚至是愧疚心理。他们总觉得本来都是良民,只不过因为自己做的不够好,没钱赈济,没钱发军饷,才把这些人逼上梁山,是自己有愧在先。所以一听到叛乱者愿意投降,那真是心花怒放,自己的兄弟子民愿意和自己重归于好,那能不高兴?
尽管在军事上有绝对的优势能把叛乱者肉体消灭,而从皇帝和大臣的心理却是能不杀尽量不杀,能让他们投降,就尽量不用武力剿灭。就拿崇祯皇帝来说吧,从一开始他就反复强调“寇亦我赤子,宜抚之”;然后又说“小民失业,甚至迫而从贼,自罹锋刃。谁非赤子,颠连若斯,谊切痌瘝,可胜悯恻”“若肯归正,即为良民,嘉与维新,一体收恤”。
崇祯四年,对于陕西的灾荒叛乱,崇祯帝对陕西参政刘遇时道:
若不是灾荒连连,老百姓吃不上饭,谁又愿意造反,他们都是被饥荒逼得不得已成为流寇的,他们本是良民,也非常可怜,所以只要他们愿意和解,都要好好安抚他们。
崇祯帝,给前线剿寇的陈奇瑜的命命,对于流寇能不杀就尽量不杀,能招抚就尽量招抚,即便对力主剿杀流寇的杨嗣昌也是一再劝解,说流寇原是朝廷赤子,杀他们的官兵也是朝廷赤子,用赤子去杀赤子,乃万不得已之事。
1633年(崇祯六年)冬,李自成与张献忠等合兵,冲破官军包围,渡过黄河而后入河南,下郧阳(其区域大致相当于今湖北十堰);张献忠部取信阳等地,马守应部进逼四川,李自成转战汉南。1634年(崇祯七年),李自成在兴安(今陕西安康)车箱峡用计脱险后,攻入平凉。年末,明朝廷又提升已于1633年(崇祯四年)接替杨鹤任陕西三边总督的兵部右侍郎洪承畴为兵部尚书,接替因招抚失败放走李自成的陈奇瑜,总督陕西、山西、河南、四川和湖广军务,统一指挥各路官军对农民军实行残酷围剿。1635年(崇祯八年)1月,张献忠等起义军直捣明中都凤阳府(今安徽东北),引起明王朝恐慌。1636年(崇祯九年)7月,高迎祥在盩厔(今陕西周至)战败,被捕后牺牲。当年,李自成被推为闯王并率众 “以走致敌”、声东击西、避实击虚,从渭南西进,连下阶州(今甘肃武都),陇州(今陕西陇县),宁羌(今宁强)。旋兵分三路入川并在昭化(今广元西南),剑州(今剑阁),绵州(今绵阳)屡败官军。1637年11月,围攻成都。同年,杨嗣昌会兵10万,增饷280万,提出 “四正六隅”和“十面张网”策略限制起义军的流动性,以达到各个击破、最后歼灭的目的。农民军为此遭到重大打击:1638年(崇祯十一年)1月,张献忠兵败降明。李自成围攻成都多日未果,遂折师梓潼(今四川绵阳东北)遭洪承畴伏击,失利后放弃四川北上入甘,在河州、洮州(分别为今甘肃临夏和临潭地区附近)和洪承畴的追兵两次交战连遭失利。后又折而东返,转战川陕。10月,在渭南潼关南原遭遇孙传庭的埋伏,近乎全军覆灭。李自成带着刘宗敏等18人进入陕南商洛山中。
鉴于农民军受到重挫,崇祯调孙传庭、洪承畴等往辽东防务线。此使处于革命低潮中